扫黑除恶知识小问答(十八) 2019-06-28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年。扫黑除恶,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了解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能帮助大家练就“火眼金睛”,有效规避危险和伤害,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背后“保护伞”,共建平安和谐杨浦。

小杨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扫黑除恶知识小问答,今天是第十八课,一起学起来吧。

Q:寻衅滋事罪

A: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Q:开设赌场罪

A: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场所的行为。换而言之,就是经营赌场。

Q:组织卖淫罪

A: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他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6月1日—6月30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21—52397077 ;专门邮政信箱:上海市A002号邮政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