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05-21

近日,杨浦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静主持召开区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区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司法所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司法局和区委政法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最新要求,通报、讲评了本系统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陆静同志指出,一方面,要从政治高度提高认识,深刻意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场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事关治乱兴衰的战略之举。另一方面,要从职能维度全面行动,按照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法治综合部门的定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入到区司法行政各项日常工作,尤其是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执业、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领域加大排摸力度,发现涉黑涉恶涉乱现象或线索及时上报,确保得到有效处置,在此过程中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到全程留痕。

陆静同志强调,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关键是要大力弘扬斗争精神,重在执行、贵在落实。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标对表上级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配合中央督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抓紧自查自纠,以主动进攻态势打赢这场攻坚战。

一是组织协同要更加有力。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责任,切实发挥作用,定期分析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定向作出工作推进落实对策举措,定时进行督导检查,定量评估专项斗争质效,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是线索排查要更加精准。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社区法治专员等的作用,积极参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结合矫正安帮、司法鉴定、律师辩护、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发现挖掘有价值的信息线索并主动排查上报。

三是监管教育要更加严格。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员的监管帮教,经常性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训诫、面询、警示教育,突出涉“黑恶性质”确定重点对象、防范重新犯罪,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威慑力。同时,要积极贯彻有乱治乱原则,加强司法鉴定等行业管理。

四是律师代理要更加规范。加强律师队伍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接案审查、报告备案、集体研究、追踪评估等制度,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律师刑事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

五是宣传发动要更加广泛。将扫黑除恶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在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区社区矫正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等场所张贴、悬挂、播放宣传标语及海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努力形成居民群众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建共享社会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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