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政局积极应对新婚姻登记制度,强化流程演练做好配套服务

2020-1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婚姻登记中的离婚登记将由现行的“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4步程序,调整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5步。离婚冷静期满后的30日内,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为规范有序应对离婚登记新规,让离婚登记经办人熟悉掌握新的工作要求,近日,区民政局婚登中心组织窗口经办同志开展了专题学习,吃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民政部下发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制作登记流程图,先后开展5批次“实战”演练。经办同志感到,通过模拟演练更加熟练掌握了离婚登记程序。区民政局副局长周萍到现场进行了指导。

     同时,区民政局还联手区妇联创新工作制度,联合下发文件《关于本区建立“婚姻家庭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为服务主体,组建由专职律师、心理咨询师和兼职志愿者组成的婚姻家庭顾问团队,将在区婚姻登记中心,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及各街道妇女之家开展婚姻家庭顾问设点服务,跨前一步开展婚前辅导及在冷静期增加婚姻家庭顾问介入干预,对离婚当事人婚姻矛盾进行相应的科学辅导,妥善化解矛盾,达到调整、修复和治疗家庭关系,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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