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问题解答(2019年)

2019-03-11


一、如何补办高中学历证明?

答:1、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可向原证书颁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请写明申办的原因),学校经核实后出具学习经历证明。学习经历证明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原证书颁发学校已不存在,则需要如下材料,一式两份。①申办人的本人书面申请(请写明申办的原因);②自己的档案材料中“上海市xxx届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材料所在单位公章。一般来说个人的档案材料在单位、街道或杨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劳动力资源档案管理科档案室 江浦路728号);③申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申办人本人的户口簿复印件;⑤申办人近照。

3、若没有毕业生登记表,则需要如下材料,一式两份。①申办人的本人书面申请(请写明申办的原因),②申办人所在单位的书面证明(证明该同志为本单位职工以及本次申办的原因),加盖公章。③中学期间曾经任教过申办者的教师的书面证明(证明该申办人当时是XX学校XX届学生),并签名。④该证明教师现所在单位出具有关该教师情况的书面说明(并注明该教师当时是否在XX学校任教),加盖公章。⑤申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⑥申办人本人的户口簿复印件⑦申办人近照。

办理部门:杨浦区教育局高职教科

办理地址:杨浦区长岭路91号


二、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保留孩子的学籍?


答:需要办理缓学手续。依据《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情况(须提供6个月内本市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家长应最迟于新学年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保送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延缓入学。缓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三、非本市户籍学生如何办理转学?

答:见《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公告单》,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对号入座,带好所需材料在每年七月初或八月底到杨浦区小学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办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四、本市户籍学生如何办理转学?

答:见《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公告单》,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带好所需材料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与结束前一周内(非户籍学生为每年七月初或八月底)到杨浦区小学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办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校。


五、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是否必须经区教育局核准?

答:是。由杨浦区教育局高中成职教科办理。


六、高中学生转学是否需要区教育局核准?

答:是。由杨浦区教育局高中成职教科办理核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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