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杨浦区2020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2020-06-08

各委员单位、街道,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职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我区2020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周的各项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及杨浦区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创建指标,将2020年杨浦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宗旨,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基本原则,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广泛组织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及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增进未成年人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创文明城区,构和谐社会。

二、活动主题

    聚力依法治校 匠心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6月15日至6月19日

四、活动内容

    (一)未保委成员单位

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和培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在宣传周期间,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的建设培育,加强正面引导,深入学校开展相关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自防和自护能力。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执法、城管、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增强文化市场经营者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的有效性,提高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要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街镇主体作用,做好联勤联动,努力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开展面向职工、妇女的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和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以上单位6月26日之前交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小结,并附4张活动照片。(电子稿请发邮箱:qingbaoban@sina.com)

(二)街道

街道要围绕通知精神,结合社区特点,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服刑在教对象子女、预控生以及诉前考察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组织开展一次社区闲散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活动,有效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和作案率。请于6月26日之前交法治教育宣传周工作计划和总结。(电子稿请发邮箱:qingbaoban@sina.com)

(三)学校

学校结合依法治校工作,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积极开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1.加强主题活动和宣传教育。各校按照安全教育要求,重点开展“反邪教”、“禁毒”、“防校园欺凌”、“防网络沉迷”、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橱窗等渠道,结合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在校师生进行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为重点的宣传教育。要坚持教警合作、家校合作,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和社会影响力。

2.做好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各校要按照《2020年杨浦区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法治教育宣传周为契机,对标对表,严格把握通知中的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6月26日前上交“2020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周工作反馈表”(见附件),并将相关通讯稿(照片、文字)、活动资料等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ingbaoban@sina.com。

联系人:周思恩,电话:31151802

 

附:杨浦区2020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周工作反馈表

 

上海市杨浦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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