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礼仪 安全出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2021-12-08

  5月1日起《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增设的未戴安全头盔、驾车时手持手机打电话。连续按喇叭等违法条款,市民朋友们是否有所了解呢?

  5月1日上午,杨浦交警支队民警来到街面执法。与之前相比,街面上有七八成驾乘电瓶车的市民已经戴好了安全头盔,针对新增条款,交警现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宣传劝导,进行普法教育。

  当天早上9时30分,在长阳路许昌路口,非机动车通行秩序井然,大多数的骑车人都能够佩戴安全头盔,特别是快递、外卖小哥们头盔佩戴率还要更高,但还是有部分骑车人因为未佩戴头盔被民警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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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好安全头盔,这是上海新的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骑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你没有佩戴头盔。”

  这位被拦下的骑车人王女士连连承认错误:“我知道应该佩戴头盔的,还没来得及去买,今天一定买好戴上!”民警现场就《条例》的新规定再次进行了普法宣传,并发给王女士宣传卡片。

  “今天是新《条例》实施首日,我现在对你进行宣传教育,希望你尽快购买头盔,这也是为你自己的安全着想。”

  接着,一位阿姨也因为未戴头盔被民警拦下。还不等民警开口,她就抢过话头:“我知道的,戴头盔对吧?”这位阿姨说,自己平时有戴头盔的习惯,但因为现在天气热了,有点戴不住。

  新规实施首日,从街面上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市民对条例增设条款还是有所了解的。”杨浦交警支队民警倪嘉辉从自己的执法管理上感受到,与昨天相比,马路上的头盔佩戴率提高了约3成。

  除了佩戴安全头盔外,此次《条例》从确保安全的角度,对驾驶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增了多条驾驶非机动车的具体规定,比如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等。

  为配合新《条例》实施,全市交警部门多个路口设立了执勤宣传岗位,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用手机打电话等新增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告知提醒,督促驾驶人改正。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规定,上海公安部门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继续严查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闯机动车道”等易致祸违法行为,同时,对于违反《条例》新增规定的,民警现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宣传劝导,进行普法教育。

  交警部门表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一直是交通管理的重点内容,此次新《条例》的出台,给一线民警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开展执法管理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也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实也是为了保障市民自身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