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本区刑事审判和刑事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简称《审议意见》)已于10月上旬送区法院。区法院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上海市杨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审议意见的办理办法(试行)》,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不仅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而且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立即整改。区法院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及的四个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查找分析,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初步提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能力和进一步提升公正司法形象”等四条整改措施。
二是开门办理。区法院在办理《审议意见》过程中,变院内办理为开门办理。2009年11月24日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区法院主要领导亲自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座谈中,区人大代表与刑庭法官围绕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维护杨浦一方平安广泛交换意见。区法院院长顾伟强表示,要根据区人大代表的意见,继续完善和细化区法院的整改措施,使其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办理《审议意见》为契机,根据平安世博和平安杨浦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区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贻初对区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区法院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工作具有示范意义。
三是推进工作。前阶段专项工作评议中,近60名区人大代表在6至7月份期间旁听了涉及信用卡诈骗、妨害公务、假冒注册商标、放火等罪的五个刑事案件的庭审,这些代表十分关注裁判情况。在《审议意见》的办理中,区法院将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向部分区人大代表一一作了通报。既做到审判过程公开,又做到审判结果公开。区法院在办理《审议意见》过程中重视刑事审判公开工作。2009年11月16日,区法院会同区检察院就一起盗窃人工煤气案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200余人旁听,除传统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外,还首次进行网络直播。
(赵金华、汪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