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人大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安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龄、忻伟君、杭开才、袁建民、沈贻初及委员共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丽龄副主任主持。副区长柴尧迅,区人民法院院长顾伟强,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金兴明代区长关于提请任免14名政府组成人员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顾伟强提请任免法院审判人员的事项。陈安杰主任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现在,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15名。会议原则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提请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了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议程等有关事项。
(王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