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安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龄、忻伟君、杭开才、袁建民、沈贻初以及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沈贻初副主任主持。区人民法院院长顾伟强,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金兴明为杨浦区副区长的议案,决定任命金兴明为杨浦区副区长。
休会期间,常委会又召开主任会议,提出提请金兴明为杨浦区代理区长的议案。继续召开的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一议案,决定金兴明为杨浦区代理区长。陈安杰主任向金兴明同志颁发了任命书。金兴明同志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还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瞿坚敏)